经过3个多月后,*ST三联小股东状告三联集团案有了进一步的进展。
9月20日上午10:00,针对三联商社小股东维权的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召开,《证券日报》记者应邀参加。
“目前已经征集到总股数1.4%的股权授权,授权分布全国各地,授权股东近60人。”此次维权律师张玉成介绍说。
另外,国美状告三联集团归还“三联”商标权案子将于9月22日在济南开庭。知情人士讲述,对三联集团发动连环攻击的正是国美台前掌柜现董事会主席陈晓,而直接授意人是在狱中的国美实际控制黄光裕。
案件一:小股东状告
三联集团同业竞争
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称,9月20日下午三联维权小股东已经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举报信,记者看到该信件旨在希望证监会调查三联商标归属问题及当年张继升对郑百文重组等细节问题。
而目前证监会并未对此事表态。
据了解,此次三联小股东维权将在国庆节过后启动,法院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其状告原由为同业竞争。
对于状告原由张玉成律师给予解释称:“三联集团2001年至2003年重组郑百文时,向证监会和上交所作出承诺并与上市公司签订合同,将商标使用权无偿性、永久性并入后者,作为不可撤回的条款生效,他(三联集团)才有资格对公司进行重组。更何况,当年所有股东拿出50%股权无偿过户给了三联集团,使其成为第一大股东,已经付了超额对价。但现在三联集团以‘三联’的名号到处另开家电零售门店,公开声明要开百家以上。这是一种侵权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商标权的侵害,这是属于同行竞争行为。”
据资料显示,当年三联集团重组郑百文(即三联商社前身),在向证监会、上交所等主管部门申请对郑百文恢复上市,并借重组使自身成为主掌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时,其中在资产置换中三联集团签订的两项承诺及协议,即(一)2003年1月20日向上交所、证监会做出的《三联集团公司关于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与承诺》,承诺许可郑百文在家电零售领域无偿使用779479号“三联”服务商标;(二)在2003年1月27日由三联集团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约定该商标无偿许可上市公司使用,期限定为“三联商标有效注册期满止(包括续展的期限),在该合同中,三联集团明确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在三联商标的注册区域内,不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在家电零售领域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三联商社、商号。
“现在他(张继升)在公开违背当初的承诺,对上市公司生存之根本在釜底抽薪。”具有国美新闻背景的和君创业副总裁汤浩接受记者采访时候表示。